政协委员提案一:
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提案理由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视察时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改革与提升基层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路径。通过上级政策指引和各镇办持续创新,我区智慧社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条件有限,社区发展不均。2022年淄博市有119个社区通过智慧社区建设复核,其中基础型93个,成长型19个,标杆型7个,分别占比78%、16%、6%。其中淄川区有9个社区通过智慧社区建设复核,基础型7个,成长型2个。从市级层面看,大部分社区仅有一至两个基础硬件条件较好的新建小区能达到标杆型标准,辖区内其他老旧小区勉强达到基础型标准,只能申报基础型智慧社区,各区县集中力量才能打造几个标杆型亮点,大部分社区智能硬件设施存在老旧落后的问题,全市智慧社区建设进度较缓慢,淄川区2023年申报的10个智慧社区也都没有达到标杆型智慧社区创建标准。
二是缺乏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困难。政府方面,各职能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够,存在“信息孤岛”问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社区实际应用脱节,对社区的相关数据缺乏智能化分析和应用,导致数据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方面,提供服务的相关主体难整合,例如依托智慧社区平台拓展养老、医疗、家政等服务,各企业都有一套自己独立的系统用于收集数据,采取的处理技术、应用平台各异,与智慧社区综合平台数据接口不兼容,智慧社区综合平台二次开发成本较高,并且由于数据安全或保密问题,难以整合各类资源。
三是筹资渠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智慧社区建设前期的基础投入、中后期的运行维护以及社区资源和服务的整合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从我区实际情况来看,资金的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省对达标智慧社区奖补资金,标杆型不超过100万,成长型、基础型不超过10万,很显然智慧社区建设所需要的经费缺口较大。同时,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企业受到政策规定和招标条款的双重限制,难以找到合适的赢利点,社会资本参与智慧社区建设的成本偏高,影响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智慧社区长效运营。
二、建议
一是加大基础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在资金分配上,政府应将有限的财政资金主要分配到社区基础设施、公共区域内等无收益空间的产品,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更新和维护基础设施设备,也可引进合伙共建企业单位,构建多元参与的建设运营生态,逐年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换新,整体提升老旧社区的智慧化服务水平,实现全区范围内智慧服务的基本均衡。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社会民生的深度融合,为基层社区治理注智赋能,着力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镇办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创新,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社区典型,为全区智慧社区的大规模推进提供经验。如,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城里社区“打造智慧云平台社区治理模式,开启居民群众智慧新生活”入选全省基层治理实验点。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细化标准规范。进一步做好智慧社区的统筹规划,由大数据局牵头,围绕智慧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发展方向、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未来五至十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统一智慧社区建设规范标准,实现数据信息一次录入、多方共享,实现不同智慧社区终端系统、服务业务和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避免信息资源的低水平重复开发。对收集的各类数据,应明确使用哪些技术标准,如何实现社区运行数据和相关职能部门共享,如何面向不同用户群体提供管理与服务应用,为政府管理与服务下沉基层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加强数据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监管提供各类服务的企业和商家,进一步约束有关主体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本。创新智慧社区建设投融资机制,构建政府引导、政企合作、多方参与、专业支撑的长效运营模式,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智慧社区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税收补贴等模式,引入各项全新智慧业务以及商业模式,以自我造血加强数据要素增值模式探索,实现智慧社区的良性长效运营。秉持“谁投资、谁收益”这一原则,通过充分挖掘社区生活服务资源,为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等多元参与主体带来的新的利润增长点,促使建设资金的来源多元化。同时,政府要对智慧社区服务项目进行严格管理,探索建立针对服务供应商的监管、评价、退出等机制,对服务提供不及时、不到位、质量低的服务供应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推动智慧社区可持续发展。
政协委员提案二:
关于完善视频监控设施,打通“天网”工程 “最后一公里”的建议
一、提案理由
2023年12月6日早上,我区一高档小区业主,发现前一天停在楼下的新车尾部被其他车辆撞坏,遂到小区物业查看监控,希望找到肇事车辆索赔损失,但因物业视频设备老化,提供监控画面模糊,无法确定肇事车辆信息。于是,车主报警,经过交警多方查找,于2023年12月8日确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员,为业主挽回经济损失。
此事件反映出个别老旧小区视频监控缺失和设备老化问题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以及居民维权困难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监控安装存在盲区。发生事故的小区系一高档社区的一期楼盘,建成于2000年前后,目前居住人员3000人,建成初期,小区监控设备未能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随着后期不断整改,陆续添加部分监控设备,但也存在一定盲区和空缺区域。二是原有设备更新不够及时。业主车辆损坏后,通过到物业查看监控,发现视频画面模糊,且无法拍清楚肇事车牌号码,说明监控设备老化,没有及时更新。三是小区规划停车有待完善。因一期工程建成较早,当时停车规划,无法适应现在居住人员车辆需求,存停车距离短,车位不足,业主抢占车位以及小区道路窄,车辆通过不畅等安全隐患。
二、建议
目前,全区老旧小区数量多,为保障老旧小区居民的安全,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监督,确保监控设备从规划到安装,以及后期更新维护真正做到实时更新,确保设备有,设备可以用,打通天网工程 “最后一公里”,以点带面,提高老旧小区的安全管理水平,为群众创造安全可靠的小区环境,消除居民的违法侥幸心理,实现和谐的居住环境。
政协委员提案三:
关于推进数字资产价值化确认的建议
一、提案理由
2021年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已明确强调要加速数字经济的进步,创建数字经济的新优势,并深度融合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这标志着数字化转型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我区实施了“工赋淄川”行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在加快数字化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数字资产的登记和价值化确认,以更好的加速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保护企业数字资产的知识产权。
二、建议
一是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并推进数据产权登记。
二是做好数字资产的统计、入表、价值化确认工作。
三是推进建设数据中心,便于企业对数据资产进行登记、出资、交易、融资等。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提案理由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视察时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改革与提升基层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路径。通过上级政策指引和各镇办持续创新,我区智慧社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条件有限,社区发展不均。2022年淄博市有119个社区通过智慧社区建设复核,其中基础型93个,成长型19个,标杆型7个,分别占比78%、16%、6%。其中淄川区有9个社区通过智慧社区建设复核,基础型7个,成长型2个。从市级层面看,大部分社区仅有一至两个基础硬件条件较好的新建小区能达到标杆型标准,辖区内其他老旧小区勉强达到基础型标准,只能申报基础型智慧社区,各区县集中力量才能打造几个标杆型亮点,大部分社区智能硬件设施存在老旧落后的问题,全市智慧社区建设进度较缓慢,淄川区2023年申报的10个智慧社区也都没有达到标杆型智慧社区创建标准。
二是缺乏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困难。政府方面,各职能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够,存在“信息孤岛”问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社区实际应用脱节,对社区的相关数据缺乏智能化分析和应用,导致数据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方面,提供服务的相关主体难整合,例如依托智慧社区平台拓展养老、医疗、家政等服务,各企业都有一套自己独立的系统用于收集数据,采取的处理技术、应用平台各异,与智慧社区综合平台数据接口不兼容,智慧社区综合平台二次开发成本较高,并且由于数据安全或保密问题,难以整合各类资源。
三是筹资渠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智慧社区建设前期的基础投入、中后期的运行维护以及社区资源和服务的整合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从我区实际情况来看,资金的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省对达标智慧社区奖补资金,标杆型不超过100万,成长型、基础型不超过10万,很显然智慧社区建设所需要的经费缺口较大。同时,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企业受到政策规定和招标条款的双重限制,难以找到合适的赢利点,社会资本参与智慧社区建设的成本偏高,影响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智慧社区长效运营。
二、建议
一是加大基础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在资金分配上,政府应将有限的财政资金主要分配到社区基础设施、公共区域内等无收益空间的产品,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更新和维护基础设施设备,也可引进合伙共建企业单位,构建多元参与的建设运营生态,逐年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换新,整体提升老旧社区的智慧化服务水平,实现全区范围内智慧服务的基本均衡。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社会民生的深度融合,为基层社区治理注智赋能,着力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镇办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创新,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社区典型,为全区智慧社区的大规模推进提供经验。如,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城里社区“打造智慧云平台社区治理模式,开启居民群众智慧新生活”入选全省基层治理实验点。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细化标准规范。进一步做好智慧社区的统筹规划,由大数据局牵头,围绕智慧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发展方向、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未来五至十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统一智慧社区建设规范标准,实现数据信息一次录入、多方共享,实现不同智慧社区终端系统、服务业务和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避免信息资源的低水平重复开发。对收集的各类数据,应明确使用哪些技术标准,如何实现社区运行数据和相关职能部门共享,如何面向不同用户群体提供管理与服务应用,为政府管理与服务下沉基层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加强数据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监管提供各类服务的企业和商家,进一步约束有关主体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本。创新智慧社区建设投融资机制,构建政府引导、政企合作、多方参与、专业支撑的长效运营模式,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智慧社区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税收补贴等模式,引入各项全新智慧业务以及商业模式,以自我造血加强数据要素增值模式探索,实现智慧社区的良性长效运营。秉持“谁投资、谁收益”这一原则,通过充分挖掘社区生活服务资源,为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等多元参与主体带来的新的利润增长点,促使建设资金的来源多元化。同时,政府要对智慧社区服务项目进行严格管理,探索建立针对服务供应商的监管、评价、退出等机制,对服务提供不及时、不到位、质量低的服务供应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推动智慧社区可持续发展。
政协委员提案二:
关于完善视频监控设施,打通“天网”工程 “最后一公里”的建议
一、提案理由
2023年12月6日早上,我区一高档小区业主,发现前一天停在楼下的新车尾部被其他车辆撞坏,遂到小区物业查看监控,希望找到肇事车辆索赔损失,但因物业视频设备老化,提供监控画面模糊,无法确定肇事车辆信息。于是,车主报警,经过交警多方查找,于2023年12月8日确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员,为业主挽回经济损失。
此事件反映出个别老旧小区视频监控缺失和设备老化问题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以及居民维权困难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监控安装存在盲区。发生事故的小区系一高档社区的一期楼盘,建成于2000年前后,目前居住人员3000人,建成初期,小区监控设备未能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随着后期不断整改,陆续添加部分监控设备,但也存在一定盲区和空缺区域。二是原有设备更新不够及时。业主车辆损坏后,通过到物业查看监控,发现视频画面模糊,且无法拍清楚肇事车牌号码,说明监控设备老化,没有及时更新。三是小区规划停车有待完善。因一期工程建成较早,当时停车规划,无法适应现在居住人员车辆需求,存停车距离短,车位不足,业主抢占车位以及小区道路窄,车辆通过不畅等安全隐患。
二、建议
目前,全区老旧小区数量多,为保障老旧小区居民的安全,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监督,确保监控设备从规划到安装,以及后期更新维护真正做到实时更新,确保设备有,设备可以用,打通天网工程 “最后一公里”,以点带面,提高老旧小区的安全管理水平,为群众创造安全可靠的小区环境,消除居民的违法侥幸心理,实现和谐的居住环境。
政协委员提案三:
关于推进数字资产价值化确认的建议
一、提案理由
2021年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已明确强调要加速数字经济的进步,创建数字经济的新优势,并深度融合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这标志着数字化转型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我区实施了“工赋淄川”行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在加快数字化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数字资产的登记和价值化确认,以更好的加速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保护企业数字资产的知识产权。
二、建议
一是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并推进数据产权登记。
二是做好数字资产的统计、入表、价值化确认工作。
三是推进建设数据中心,便于企业对数据资产进行登记、出资、交易、融资等。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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