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提高对保持廉洁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廉政准则》和《国家公务员条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一切行动听指挥。
3.秉公尽职,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家属、亲友牟取私利;不得向基层和企业索、拿、卡、要,不得搞权钱交易,不得在公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4.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捞取好处、得回扣、开假发票报销。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和未经领导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准支付,不得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挪用公款、拖欠公款,严禁公车私用。
5.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真正做到廉洁、高效、务实。
二、值班制度
(一)周末、节假日值班
1.干部、职工按值班表安排值班,实行全天候值班制。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和信息报送工作。
3.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对来访人员,做好来访记录,就姓名、身份、事由等情况询问清楚,一般来访人员由值班领导负责接待,特殊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4.值班领导负责监督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组织值班人员(尤其是晚上)到院内及周边巡查安全保卫等情况,及时锁好大门。
5.镇管辖区内如发生意外情况,值班领导要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向主要领导报告。
6.值班人员要打扫好大楼及院内卫生。
(二)便民服务大厅及办公室值班
1、便民服务大厅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业务,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一次不在岗扣50元。
2、办公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要求搞好卫生,做好群众来访、客人接待、值班电话接听、晚上锁门等工作,发现一次不在岗或未搞卫生等情况扣50元。
三、食堂管理制度
1.做到干净卫生。案板、刀具、餐具等要认真清洗,厨房要经常打扫,当天的饭碗等餐具要做到当天清洗,发现一次未清洗扣发责任人50元;饭菜内发现异物及厨具未清洗干净的,每次处以20元罚款;年内达到6次的扣发当事人当年工资的20%。
2.做到准点开饭,不无故推迟或提前用餐时间。
3.食堂餐具一律清点造册登记,由管理员和炊事员全权负责保管,若造成损失,则照价赔偿。如正常破损,经办公室人员验证方可报销或报废。
4.管理员购买的菜、米、油、盐等须经炊事员核实数量和价格并在单据上签字,经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交镇长签字报销。发现管理违规现象,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食堂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四、监督执行制度
1.成立“镇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机关领导和纪委书记为责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和汇集情况。
2.每月上旬办公室汇总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责任副组长在干部例会会上进行通报,并交办公室具体执行。
3.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干部、员工的年终考核范围。
1.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提高对保持廉洁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廉政准则》和《国家公务员条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一切行动听指挥。
3.秉公尽职,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家属、亲友牟取私利;不得向基层和企业索、拿、卡、要,不得搞权钱交易,不得在公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4.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捞取好处、得回扣、开假发票报销。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和未经领导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准支付,不得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挪用公款、拖欠公款,严禁公车私用。
5.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真正做到廉洁、高效、务实。
二、值班制度
(一)周末、节假日值班
1.干部、职工按值班表安排值班,实行全天候值班制。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和信息报送工作。
3.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对来访人员,做好来访记录,就姓名、身份、事由等情况询问清楚,一般来访人员由值班领导负责接待,特殊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4.值班领导负责监督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组织值班人员(尤其是晚上)到院内及周边巡查安全保卫等情况,及时锁好大门。
5.镇管辖区内如发生意外情况,值班领导要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向主要领导报告。
6.值班人员要打扫好大楼及院内卫生。
(二)便民服务大厅及办公室值班
1、便民服务大厅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业务,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一次不在岗扣50元。
2、办公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要求搞好卫生,做好群众来访、客人接待、值班电话接听、晚上锁门等工作,发现一次不在岗或未搞卫生等情况扣50元。
三、食堂管理制度
1.做到干净卫生。案板、刀具、餐具等要认真清洗,厨房要经常打扫,当天的饭碗等餐具要做到当天清洗,发现一次未清洗扣发责任人50元;饭菜内发现异物及厨具未清洗干净的,每次处以20元罚款;年内达到6次的扣发当事人当年工资的20%。
2.做到准点开饭,不无故推迟或提前用餐时间。
3.食堂餐具一律清点造册登记,由管理员和炊事员全权负责保管,若造成损失,则照价赔偿。如正常破损,经办公室人员验证方可报销或报废。
4.管理员购买的菜、米、油、盐等须经炊事员核实数量和价格并在单据上签字,经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交镇长签字报销。发现管理违规现象,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食堂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四、监督执行制度
1.成立“镇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机关领导和纪委书记为责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和汇集情况。
2.每月上旬办公室汇总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责任副组长在干部例会会上进行通报,并交办公室具体执行。
3.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干部、员工的年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