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发言材料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发言材料范文
近日,我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xx同志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了解了冯新柱案的实事经过,引人深思,使人警醒。联系冯新柱案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个人实际,我对自己进行了深刻剖析检查。
总体讲,我认为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履职尽责工作,遵守党纪国法,没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没有消极应付、以权谋私等问题。但严格对照检查,我觉得自己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新时代理想信念需要更加巩固增强;二是各项纪律规定执行需要更加严格到位;三是具体工作督导落实需要更加经常深入。根据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审视自我、反省自我、剖析自我、提高自我的良好机会,对镜反思,将自我剖析情况汇报如:
一、对照“一岗双责”剖析情况
实际工作中,能够严格落实党风党纪,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干净、生活上自重、作风上务实、工作上进取,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存在的不足:一是对履行“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不透。认为落实“一岗双责”是党委、纪委的责任,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忽视了自己也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也有自己分管和牵头的工作和单位;二是对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对自己分管的科室和牵头单位,业务工作要求多,讲党风廉政要求不够。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意识。把履行“一岗双责”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安排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让自己分管和牵头单位的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深渊。
二、对照案例中“吃拿卡要”剖析情况
xx等案件中无一不是通过起初的“吃拿卡要”,慢慢走向犯罪的深渊,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奢靡之风虽被狠刹,但讲排场好面子思想还没有完全消除,这是受人情世故的影响,更是对自身要求不严格、做不到位的问题。
存在的不足:一是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方面还不够深入,有时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二是自认为受党教育多年,思想素质是高的,就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党风廉政问题和各种不正之风还没有完全杜绝,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对照党性锻炼剖析情况
存在的不足:
1.深入学习上有差距,思想固步自封。通过这段时间学习,回顾以往的学习,既不够扎实,也不甚全面,更不够有效。对所学内容浅尝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对自身应具备的知识结构、技能结构缺乏清晰的认识,满足于应时之学,造成知识结构单一,知识链和技能链出现断层,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
2.党性锻炼上有差距,创新精神欠缺。对照学习的体会,分析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要原因就是党性修养不够自觉,缺乏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不能经常清理自己的思想,反思自己的行为。
3.工作作风上有差距,领导艺术需提高。没有做到经常深入实际,特别是与同志们谈心交流不够。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工作有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放低标准,当“差不多先生”。工作上办事急,说话直,忙起来批评人有时不讲究艺术,让人架不住,事后自己也后悔。想问题要站得更高一些,工作上要求得更严一些,精神状态更好一些,说话办事要有分寸,决不能说有损大局的话,干有损形象的事,强化了奉献意识,淡泊个人名利。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把个人的意愿和现实情况很好地结合起来精神振作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强化大局意识,自觉维护团结稳定的局面。自觉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对待同志有满腔的热情和与人为善的态度。
整改措施:通过近一时期的深入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今后工作中,我要树立学习的理念,做先进理念宣传的表率,要深入实际、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
1.要常自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党性修养的根本是做人,做官先做人,为政先修德。要图自强,治学不失求真之志。党性修养的基础是学习。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思想觉悟,持续深化“三学”,学讲话定方向,学榜样立标杆,向群众、基层、实践学习,增强工作本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尤其要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从物质形态上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同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是根本对立的,从精神形态上看,奋发进取、拼搏创业同贪图安逸、追求享乐是根本对立的。把精力用在工作上,倡导勤俭办一切事情的作风,能少花的就少花,不能讲排场、摆阔气,大手大脚。业余时间读书学习、充实提高自己,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生活,陶冶思想情操。一个好的家庭环境是干好工作的基础,抽时间在家里多学习,多陪陪家人,多教一教孩子。管住小节,坚持严字当头,从我做起,按照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抠细抓,坚决落实。
2.要勤自励,从政不移公仆之心。党性修养的灵魂是为民。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怀真心爱民之情、多行躬身亲民之举、常立普惠富民之志,增进民富、改善民生、实现民乐。要重自查,干事不离务实之举。党性修养的要义是务实。
3.要加强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在工作中认真自觉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多和同事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今后我将把走访活动这种优良的工作方法坚持下去,多深入到群众中,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民情民愿,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多替他们着想。真正做到:看准的问题,就大胆地闯,大胆地试,不断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使我的党性认识不断提高到一个新层次。
4.要坚持目标,坚持埋头苦干,积聚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正能量。要严自警,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党性修养的本色是清廉。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工作上清廉。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带着强烈的进取心,持续不断的加强理论武装,做到不忘初心。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始终把学习作为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内容,彻底抛弃学习上存在的“实用主义”和“拿来主义”,真正把学习当成硬指标、必修课,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和xx领导讲话精神,持续不断的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理论素质。
(二)带着高度的责任心,持续不断的加强工作实践,做到不辱使命。牢固树立强烈的实干意识,在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不断锻炼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立足岗位,加强对工作的思考与研究,了解工作的标准、要求、特点、性质和规律,找到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提升工作效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干中学、学中干”,一方面积极学习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知识运用,努力把所学的知识运用的具体工作中,真正把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转化成推动的“动力”。
(三)带着纯洁的赤子心,持续不断的加强廉洁自律,做到不破底线。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紧制度和规矩的牢笼,努力做到为人“干净”、为事“干净”。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持用制度和规矩办事,坚持按照程序要求办事,坚持按流程标准办事,真正做到合规合矩。在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牢“底线”,遵守文明公约,提升道德修养。同时注意养成良好地生活习惯和情趣,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最后,我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对我提出批评意见。对大家的批评,我一定高度重视、虚心接受、认真采纳,坚决改正,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第二篇: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冯新柱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漠然视之,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确利用手中权力肆无忌惮为个人谋利益,捞好处,导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犯党的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毫无“四个意识”,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企业主公款宴请和旅游,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收受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接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冯新柱案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与警醒,我们每一个人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意识”是否牢固,都需要我们进行反思与自省,此次警示教育会是一次在再提醒、再教育会议,冯新柱的腐败行为,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培养多年,一个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本应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服务人民,由于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败坏进而堕落成阶下囚,沦为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千古罪人,不但毁坏了自己的前程、自己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毁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关辉形象。这是因为冯新柱在这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重要时期,是社会转型阶段,没有时刻进行理想信念的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宗旨观念淡薄,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价值观发生偏离,堕落为犯罪分子。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干部,务必防微杜渐,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忧心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姿态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不给腐败以可乘之机。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要做到: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员,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联,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决定、检验是非功过。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心系组织重托,心系群众冷暖。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冯新柱的下场警示我们: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透过警示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用心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因此,我们要从冯新柱案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发奋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勤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冯新柱对于群众的“冷漠”,对党的“虚伪”,对党纪国法的藐视、以身试法,完全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丧失了一名党员应有的底线,理应受到严惩,咎由自取。
总书记再三要求各级干部“要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习总书记讲话中无处不充满着爱民为民的情怀。冯新柱案例,我感触很深。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以冯新柱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各项工作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纪律。
充分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剖析冯新柱案的深层次问题,从延安精神和总书记七年知青岁月及梁家河所蕴含的宝贵精神财富中汲取精神食粮,不断自我反省、自我提高防腐拒变能力。今年是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年,又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始终坚守底线,要以冯新柱案为鉴,重视和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先,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发展思想。要牢固确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利益观,坚持以人民需要为第一需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最高责任,自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想事情、看问题,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角度看待 利益得失,在任何时候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切实为群众做实事,让贫困群众脱贫,使贫困村退出,为群众的幸福生活谋福祉。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坚定信仰信念,忠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守好做人为官用权的底线,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二、强化责任担当,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为奋战在一线的扶贫干部,要时刻铭自己神圣历史使命和责任,真正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衡量自己的工作。落实好“以案促改”的各项工作,求真务实,立行立改,将中省市县的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推动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断自省自查,为脱贫攻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自我从严始要求,做好每一件事。
从自身严起,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从自身抓起,防微杜渐;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紧紧围绕“以案促改”工作任务,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自我夯实脱贫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总之,冯新柱案不仅仅是一起单一的案件,更是我们作风领域内的典型,要从思想高度重视,时时自我反省,自我提升,通过警示教育让自己时刻牢记自己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全心全力投入到为人民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去。
第四篇:冯新柱“以案促改”交流发言材料
冯新柱案例,发人深醒,令人深思,一失足成千古恨,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当前,全省上下深入开展冯新柱“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我认为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思想和理念,各级党委对反腐工作既打老虎、又打苍蝇。不论查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行动密度之大,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冯新柱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出现了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说到底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所用,才会造福社会,助你成就一番辉煌事业;如果为己所用,迟早则要伤到你自己。
以案为镜,才能警钟长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业绩观,把心思用在 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要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检查一下,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常思为民之责,手莫伸、人莫贪,在自己面前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我们要明底线、知敬畏,用好人民给的权利,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一心一意谋工作,以实际行动和
工作实绩诠释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反腐败工作由惩到治的转变。最后,我们要坚决与冯新柱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坚决整改冯新柱案暴露出的各种问题,以冯新柱案为反面教材,闻警自省、慎独慎微,把脱贫攻坚作为“以案促改”工作的主战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五篇: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体会七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体会七
根据区上安排,近期我认真学习了省、市、区委关于冯新柱案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更加体会到推进以案促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重要性在于,开展以案促改是十九大以后中省部署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是反腐败斗争的全新制度性安排,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中省市区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从九个方面提出了整改任务,担子很沉、任务很重。
必要性在于,冯新柱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扭曲,忘记了党的宗旨,忘记了党性原则,最终导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其产生暴露的问题,影响恶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发展大局,影响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影响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现在各地脱贫任务艰巨,矛盾问题突出。没有制度的刚性约束,没有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很难打造一支铁一般的干部队伍,很难打赢脱贫攻坚战。因此,迫切需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以案促改,关键在改,作为基层干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微杜渐,从小事上做起,从自身做起,把各项纪律、要求落实到位,以身作则; 三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对纠正“四风”持续转变作风提出的有关要求,坚定持续反对“四风”; 四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从冯新柱案中吸取教训,坚决做好“以案促改”相关工作,做到抓业务和抓党建并重,将警示教育落实到推动日常工作上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