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过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坚决纠正“四风”,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鲁纪办发电〔201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制度执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山东省纪委及局党组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一系列制度规定的执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把能否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作为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反对“四风”,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切实抓好。
二、强化廉洁规定,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奢侈浪费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已,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九条纪律”和省局党组“八条要求”等廉政建设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奢侈浪费行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公款送月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购买礼品搞互相走访。严格落实工作餐制度、禁酒制度,不准到上级机关驻地公款宴请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擅自增设津贴补贴项目,不准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不准公款组织干部职工或家属外出旅游。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严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监督检查。节日期间,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宣传好典型,查处曝光反面典型。坚决纠正在落实规定方面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坚决查处并进行通报;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和揭露问题。举报电话是XX-XXX,举报邮箱是XXXX
各单位贯彻本通知情况于10月6日前报纪检组监察室。
附件:《中共XX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
中共XX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
2013年9月9日
第二篇:过节聚餐通知
过节聚餐通知
中秋公司过节聚餐通知:公司研究决定,于2014年9月6日下午2点在湿地公园"XXXXXXX",设便饭聚餐。由公司安排统一乘车出发。必须执行,否则罚款处理。
公司行政
2014年9月1日
第三篇:有关廉洁过节通知
关于2019年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单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廉洁过节有关规定,持续传递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2019年廉洁过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廉洁过节,确保风清气正。
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防节日腐败,必须坚守坚持“十个严禁”。
(一)严禁下级以拜年名义向上级送礼、宴请等;
(二)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等除外);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四)严禁公车私用、违法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车辆;
(五)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或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安排;
(六)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
(七)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措机敛财;
(八)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九)严禁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公款吃喝,或组织“一桌餐”性质的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十)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加强工作效能建设。
认真执行内纪发XXX号文件、资委办XXX号、资委办XXX号文件精神,自觉遵守上下班、值班执守等内部管理制度,如出现问题将倒查追责。
三、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切实强化正风肃纪。
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并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等方式方法,持续传导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形成震慑。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不收敛、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对落实“十个严禁”要求不力,“四风”问题屡禁不绝的地方和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
第四篇:教师节廉洁过节通知
各中小学、成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XX年9月10日,是全国第33个教师节,为了让全区教师过一个开心祥和的节日,防止教师节期间出现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xx教育的廉洁形象,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教育
在教师节前夕,全区各学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再次强调纪律,严禁教师以教师节名义收取礼金和礼品。x月x日开始,各校通过校内xx群或微信群等平台每天向在职教师发送一条“师德对联”,提醒每位教师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争当家长和学生满意的人民教师,切实提高xx教育的群众满意度。
二、正本清源,强化自律
教育局拟定《教师节廉洁过节倡议书》,教师节前要求每位教师在《倡议书》上签名,督促他们严格自律,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学校要将《倡议书》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引导家长自觉接受倡议,主动监督,堵住源头。
三、树好典型,强化引导
组织全体教职工继续深入学习最美乡村女教师xxx同志先进事迹,并在校内广泛开展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系列评选活动,选出专业素质高、品德优秀、受人尊敬的教师,将这些优秀老师的先进事迹通过公示栏、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发挥好榜样力量,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师德规范。
四、惩防并举,强化督查
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以上各项工作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惩处。教师节前后,教育局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落实不到位的,在系统内通报。教育局将常态化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发力,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全区教育系统的廉洁形象。
第五篇:201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通知
新党发[2012]71号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
根据镇纪委的工作安排,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各村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6月27日——29日
二、内容
1、听取各村年初制定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
2、查看开展系列活动的档案资料;
3、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掌握对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问题。
三、参加人员
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四、几点要求
一是各村要做好准备工作,完善好档案资料。
二是督查组成员要熟悉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内容。三是对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中共新堡镇委员会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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