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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案例-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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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案例-银行存款

案例介绍——银行存款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案例—银行存款

一、会计记录概况

A公司银行存款期初余额为90,431,125.03元,本期借方发生额194,184,723.85元,本期贷方发生额247,796,268.47元,期末余额为36,819,580.41元,共有7个银行存款账号,客户据此设置了7个银行存款日记帐,具体数据见 “银行存款明细余额表”(底稿见索引A1-3-1)。

二、审计目标

(一)确定银行存款是否存在;

(二)确定银行存款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

(三)确定银行存款的余额是否正确;

(四)确定银行存款的披露是否恰当。

三、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介绍及相关提示

(一)执行“获取或编制银行存款明细余额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帐数及日记帐合计数核对相符”的审计程序

向客户索取银行存款日记账,将资产负债表日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余额等内容填于余额表中,加计与总账核对,确定是否相符;并编制“银行存款明细余额表”(底稿见索引A1-3-1)。

查验结果:核对一致。提示:

由于财务会计软件的推行,在此步骤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对于手工帐记录,要特别留意财务人员的低级错误。

(二)就客户有关银行存款授权与批准制度问询财务和相关人员,并适当地进行核实

对公司银行存款的授权与批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解并抽样核实。(底稿见索引A1-3-3)。

(三)执行“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审计程序

取得了对账单和调节表后,检查了以下内容:

1、复核对帐单上的户名是否为公司的名称;

2、将调节表中所列账面余额与明细账余额核对;

3、将调节表中所列银行对账单余额与取得的银行对账单金额核对;

4、检查调节表各数据加计的准确性;

5、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是否已注明款项性质、分类、日期、金额、凭证号等。

查验结果:

1、余额核对一致;

2、未达账项的款项性质填写不完整,在审计人员的要求下,客户已补充完整(见底稿索引A1-3-2-4)。

(四)执行“抽查全年对帐单中大额收付款项或同金额的收付款项与日记帐进行勾对”的审计程序

1、发现问题:2005年6月5日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黄浦支行对帐单上显示划出10,000,000.00元,同月29日又划回10,000,000.00元,期末对帐单余额和银行日记帐余额一致,但是这两笔资金进出在银行日记帐中未予以反映。

2、审计人员进一步追查、取证,并予以调整(底稿见索引A1-3-4)。

(五)执行“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的审计程序

1、发现问题:光大银行闸北支行存在未达账项586,200.00元。

2、审计人员进一步追查、取证,并予以调整(底稿见索引A1-3-5)。提示:

对于金额较大的未达账内容,应作如下测试:

1、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项

测试其是否已经记入当期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在期后银行对账单上得以反映。审查对账单上所记载的内容(如支票编号、金额等)是否与支票存根一致。

如果在一段合理时间内银行仍未付款,查找原因,考虑支票、汇票等支付凭据是否会作废,据以提出调整意见。

2、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项

审查其原始凭证,并检查其是否已过入本期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期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

如较长时间内银行尚未收到,查找原因,考虑该支票、汇票等收款凭据是否有效,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3、企业未付、银行已付款项

审查期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以确认是否已经入账;并审核其相应的原始凭证和会计处理,核对付款单位及金额,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如期后仍未入账,则要求企业向银行索取付款回单,检查其款项性质,视其金额大小作相应调整。

4、企业未收、银行已收款项

审查期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以确认是否已经入账,并审核其相应的原始凭证和会计处理,核对收款单位及金额,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如期后仍未入账,则要求企业向银行索取收款回单,检查其款项性质,视其金额大小作相应调整。

(六)执行“从基本帐户开户银行获取在银行开立帐户管理卡信息,结合复核上年底稿确定银行存款帐户数,检查有无帐外银行帐户,是否存在出租帐户或他人共用帐户”的审计程序

取得公司盖章确认的“涉及银行帐户情况管理当局承诺函”(底稿见索引A1-3-6-1)发现问题: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银行对帐单上的帐号户名不是A公司的名称,而是其他公司BB的名称。

审计人员进一步追查、取证,并予以调整(底稿见索引A1-3-6)。提示: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存款余额为零且已经销户,则应该索取相关的银行销户通知书。

(七)执行“对大额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函证,作出记录”的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根据2005年12月份银行对帐单上(除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余额填写了银行往来询证函,并在客户的陪同下亲自到银行进行函证。

查验结果:银行均盖章确认(见底稿索引A1-3-2-2~A1-3-2-15)提示:

1、一般情况下,对所有的银行存款账户向银行进行函证。函证时注意将同一银行的不同账户存款及贷款一并函证。强调由审计人员亲自寄信并由银行寄往事务所,收到回函应同时保留信封或者亲自至有关银行询函,函证结束需由审计人员在询证回函上注明由××审计人员陪同客户前往银行盖章确认并签名;

2、对于一般的银行存款户(除保证金外),应注明如下字样:“上述银行存款的使用不存在冻结、抵押等受限制措施,如有请说明情况”。

(八)执行“询问是否有已质押的或限定用途的银行存款,对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条件的银行存款应予以列明”的审计程序

查验结果:无异常情况(见底稿索引A1-3-1)。

(九)执行“结合借款审核,检查定期存单原件,对定期存单进行函证,追查质押和转存情况,并形成记录”的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向客户索取了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正本并复印作为工作底稿,同时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实施了函证程序。

查验结果:无异常情况(见底稿索引A1-3-2-

14、A1-3-2~15;A1-3-9)。提示:

对于定期存款的审计,要足够重视,控制风险,特别注意要查看到定期存单原件,由审计人员亲自复印取证,如果由公司代复印,审计人员还应核对正本。因为可能存在一些定期存单相关交易,如果不查看到正本,单取证复印件就难以发现以下问题:

1、定期存单的存款期限跨越审计基准日。被审计单位先将定期存单复印留底,然后在定期存单到期之前,提前取现,用套取的货币资金虚增收入或挪用以及从事其他违规业务。

2、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作质押贷款。将定期存单复印留底,用质押贷款所得货币资金虚增收入或挪用以及从事其他违规业务。

3、定期存单背书转让。将定期存单复印留底,用转让所得货币资金虚增收入或挪用以及从事其他违规业务。

(十)执行“检查贷记凭证等付款凭证是否连号,有无签发贷记凭证给外单位作质押而未入帐现象”的审计程序

查验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见底稿索引A1-3-1)

(十一)执行“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的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以发生额较大或发生次数多的银行账户作为查验对象,分月抽查大额的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检查其是否存在问题,并从中抽样形成凭证测试底稿。

查验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见底稿索引A1-3-7-1~A1-3-7-7)。

(十二)执行“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银行存款收支凭证”的审计程序

查验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见底稿索引A1-3-8-1~A1-3-8-6)。提示:

该审计程序可结合未达账真实性的查证一并进行。

(十三)执行“计算定期存款及存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例,分析其安全性,注意是否存在高息拆借”的审计程序

查验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见底稿索引A1-3-9)。

(十四)执行“如有外币,请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的审计程序

该公司无外币账户,故不适用该审计程序。

(十五)关于银行存款科目的重要提示

除前述各项提示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随着与银行存款有关的犯罪和会计造假的不断出现,银行存款的审计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提高银行存款审计的审计质量,发现错误和舞弊,控制有关风险,成为控制审计风险的重要方面。以下几点是上述审计程序中尤为重要的:

1、控制银行存款函证;

2、银行对帐单与银行日记帐的勾对:银行存款审计一般只关注银行存款的期末余额,对银行存款流水不够重视。在实际中,特别是一些资金流量大的企业,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控制资金挪用等风险,需要核对资金流水,寻找没有入账的资金收付;

3、关注定期存款;

4、关注银行未达帐项。

四、根据上述会计记录及审计思路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篇: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案例-财务费用

案例介绍——财务费用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案例—财务费用

一、会计记录概况

被审计单位TR公司本财务费用发生数(未审数)16,270,659.28元,具体数据详见“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分月发生额汇总表”(索引I8-1-1)。

二、审计目标

(一)确定财务费用的记录是否完整;

(二)确定财务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确定财务费用的披露是否恰当。

三、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介绍及相关提示

(一)获取或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核对与总帐、报表发生额及明细帐合计数是否相符

审计人员根据TR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帐的记录,编制了“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分月发生额汇总表”(索引I8-1-1)。经“三相符”核对一致,未发现问题。

提示:明细项目一般分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技改贴息收入、票据贴现支出、资金占用费、汇兑损益、手续费等。

(二)将本财务费用与上的财务费用及本各个月份的财务费用进行比较,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1、审计人员将本年“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分月发生额汇总表”与去年进行了分析性比较,形

成了书面记录(索引I8-1),执行这一审计程序的目的在于发现财务费用的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确定审计工作重点。

2、一般来说,利息支出(包括票据贴现支出、资金占用费)发生额会占到财务费用的大部

分,应作为审计的重点。提示:

如被审计单位发生了拆借资金的利息收入、技改贷款的贴息收入等业务,相对较显异常,也容易发生问题,亦应作为审计的重点,并按会计准则、制度处理。

(三)审查利息支出明细帐,复核借款利息支出应计数

审计人员编制了“长期、短期借款利息检查情况表”(可参阅短期借款审计底稿,索引F1-1),将应计利息支出数与关联科目“预提费用-利息”进行核对,与“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及关联的往来科目进行核对(索引I8-1-1)。

TR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与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结算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做法,是否属 于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可以免征营业税?审计人员将此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取证,形成了相应的审计底稿(索引I8-2)。提示:

案例介绍——财务费用

1、切忌对利息支出的查证采取抽查少量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而不进行总体发生金额的分析性程序,以确认总体的合理性。

2、如被审计单位年末借款余额不大,且核算利息支出归属期均自上年年末结息日至本年年末结息日,可不预提本年最后10天的应计利息。

3、根据规定,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以上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业务,是指企业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统借统还贷款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企业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借款,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企业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的业务。企业集团不应产生利息收益。

审计此事项的重点是取证公司关于进行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给税收主管机关的报告,取证税收主管机关准予免征营业税的批复。同时,审计人员应核对关联公司结算时使用的贷款利息结算单,检查是否存在结算利率超过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利率的情况。

(四)审查利息收入明细帐,复核借款利息收入应计数

本案例中,TR公司利息收入金额很大,审计人员按月度存款余额、存款利率对应计利息收入进行了总体性的分析复核(索引I8-3)。

提示:对大额的利息收入,应结合定期存款的查证,抽查相应的原始计息单。

(五)复核应收票据贴现息的计算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审计人员编制了“已贴现应收票据检查情况表(索引I8-4-1)”,并查验了大额的应收票据贴现记账凭证(索引I8-4)。提示:

1、若贴现支出发生比较频繁,可考虑与应收票据的贴现记录进行核对。

2、大额的贴现支出,尽可能逐笔进行查证,如属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检查是否作为质押借款处理,获取相应贴现合同,必要时作调整。

(六)对财务费用实施截止日测试,检查有无跨期入帐的现象

审计人员抽查了会计报表截止日前后10天的账面记录和记账凭证,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的跨期收支问题,与“短期借款”项目底稿中的“借款应预提利息复核明细表”、“预提费用-利息”年末余额进行核对,未发现异常。(可参阅“短期借款”、“预提费用”审计底稿)

(七)审查汇兑损益明细帐,检查汇兑损益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核对所用汇率是否正确(索引I8-5)

提示:应检查汇兑损益发生额是否与外汇收支配比。

四、根据上述会计记录及审计思路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篇: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案例-营业、管理费用[范文模版]

案例介绍——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案例—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一、会计记录概况

被审计单位上海BD公司本营业费用(未审数)4,597.70万元,管理费用(未审数)3,035.7万元。具体数据详见“营业费用明细项目分月发生汇总表”和“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分月发生汇总表”(索引I6-

2、I7-2)

二、审计目标

(一)确定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的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二)确定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确定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的披露是否恰当。

三、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介绍及相关提示

(一)获取或编制营业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核对与总账、报表发生额及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

审计人员根据上海BD公司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的记录,编制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审定表”(索引:I6-

1、I7-1)、“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分月发生汇总表”(索引:I6-

2、I7-2)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比较表”(索引:I6-

3、I7-3),经“三相符”核对一致,未发现问题。

(二)检查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

审计人员浏览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中各明细项目的设置,发现“管理费用-其他”项目金额较大,内容繁杂,报表使用人难以理解,需要提请BD公司财务人员进一步归类与细分。经细分后再行检查,又发现该公司将进口料件的关税费用列入了管理费用,不符合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内容与范围,因此作了审计调整。(索引:I7-4-2)提示:

1、营业费用(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都属于企业的期间费用,具有内容广、名目多的特点,重要的是要划清成本支出、资本性支出、营业外支出的界限。

2、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其具体项目很多名称均相同,二者主要依据费用的发生环节来划分。属于销售(营业)部门发生的,计入营业费用;属于管理部门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公共性的、不易划分的费用,一般也列入管理费用。

3、应重点检查是否有其他科目不能列入、而随意列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子目的情况,从中往往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难言之隐”。

(三)进行总体分析性复核,包括对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与上的营业费用(管

案例介绍——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理费用)变动进行比较,对本各个月份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变动进行比较,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各子目所占合计数的比例进行比较分析。(索引:I6-

3、I7-3)提示:

1、切忌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进行漫无目的的抽查会计凭证,切忌机械地“走程序──收集证据”。审计人员应多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不同角度的分析,从蛛丝马迹的异常中发现问题,寻求审计的突破口,进行有针对性的凭证抽查。这样的方法更符合向风险导向审计过渡的大趋势;

2、分析性程序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通过分析性程序,能够寻找出会计报表可能存在的错报,减少详细的余额测试,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合理性和效率;

3、除本案例所选择的分析性复核点以外,有效的分析性复核点还有对2-3年的收入费用率(成本费用率)的分析比较,对本单位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与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的分析比较等。

(四)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有关子目发生额与相应的计提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存在勾稽关系的款项,进行配比性的核对与交叉复核,并作出相应记录;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说明或调整。(索引I6-

3、I7-3)提示:

核对中一般可按以下费用子目与计提核算的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进行复核: 工资――应付工资; 福利费――应付福利费; 折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其他应付款; 存货跌价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五)进行实质性测试,选择营业费用、管理费用项目中数额大的或与上期相比变动异常的项目,检查其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权限是否合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实质性测试的目的,应是从费用变动异常的项目中,找出被审计单位的异常支出。(索引I6-

4、I7-4~I7-8)提示:

查验被审计单位的异常支出,应注意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结合。

(六)审阅本期末、下期初明细账,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实施截止日测试,检查有无跨期入账的现象。(索引:I7-9)

审计人员抽查了报表截止日前、后10天的、大额的非常规发生额(如广告费、咨询费、案例介绍——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诉讼费、其他等),确认是否存在重大的跨期支出情况;若存在大额的跨期支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账务调整。提示:

1、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只有在相关的成本费用已经发生,才能确认相应的费用。例如:对大额的广告费支出,应在向客户询问的同时查验广告费用是否已经确实发生;应取证相关合同,核对合同上记载的广告发表时间约定是否与客户的解释一致。

2、对广告费支出的列支,应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是一般企业的普通发票,不能列入广告费支出,一般可作为业务交际应酬费支出处理。

3、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的截止性测试,还可结合银行存款未达账的查证一并进行。

(七)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查验的重要提示 除前述各项提示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审计的重点应是关注费用的真实性,企业所有发生的费用支出都应当对应着资产或服务的获得,并有合法原始凭证支持,否则,企业的费用支出不实,势必影响会计报表的公允反映。

2、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核算的内容,要关注所反映的交易实质,关注与企业其他事项的关联。如有诉讼费发生,应关注诉讼状态,判断有无或有负债,或损失已发生而未入账。

3、审计工作表面上看似有范围,只限于审计的会计账簿和报表,实际上,凡是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相关或与发表审计意见相关的事项和资料,注册会计师都应该关注,从这个角度来看审计工作是没有范围的。审计人员审计时不能单单重视核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而要重视外部证据的获取以及专业判断。同时,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不能仅仅实施常规审计程序,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并实施针对性的审计程序。

4、审计中,经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异常支出: 1)大额且偶发的支出; 2)没有实质经济内容的支出;

3)与相应经济活动内容与规模不相称的支出; 4)原始凭证或单据不完整的支出;

5)与关联方或权力部门(人员)之间的支出; 6)与特殊事项或特殊会计处理相关的支出; 7)内部部门或总部、分部之间的大额资金划拨。

5、审计人员在审计小规模企业(尤其是小型私营企业)时,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异常支出: 1)个人费用计入企业账户; 2)高价购买质次资产,收取回扣; 3)白条提现或大额提现; 4)大额现金支出或购买馈赠品等。

四、根据上述会计记录及审计思路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篇: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案例-长期股权投资

案例介绍——长期股权投资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案例-长期股权投资

一、会计记录概况

A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为30,090,000.00元,期末余额为25,250,000.00元,公司根据不同的股东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具体数据如下:

(一)长期股票投资:

明细A股票 B股票 小计

股数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期初余额

金额 1,000,000.00 2,000,000.00 3,000,000.00

本期借方发生额 股数---------

金额

---------

本期贷方发生额 股数---------

金额

---------

期末余额 股数

金额

1000000 1,000,000.00 2000000 2,000,000.00 3000000 3,000,000.00

A股票投资了100万股,B股票投资了200万股。本B股票实施了股票红利的分红方案,方案为10送2股。

(二)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

本期借方

明细 C公司 D公司 小计 2、权益法

单位 E公司F公司H公司

比例

二级科目

期初余额 10,000,000.00 1,500,000.00 11,500,000.00

---------

6,000,000.00 900,000.00 6,900,000.00

本期借方发生额

---

800,000.00 8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 4,950,000.00

---

1,500,000.00 1,500,000.00

本期贷方发生额

10,000,000.00 2,300,000.00 12,300,000.00

------------

600,000.00 600,000.00

期末余额

---------

4,500,000.00 450,000.00 4,950,000.00

6,000,000.00 1,800,000.00 7,800,000.00

本期贷方发生额

------

期末余额6,000,000.003,500,000.00

比例 15% 10%

期初余额6,000,000.003,500,000.009,500,000.00

发生额

---------

---9,500,000.00

本C公司向公司分配上红利500,000元。

25% 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小计

45% 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小计

30% 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小计

公司持有E公司25%的股份,本5月份公司将持有的股份以1500万元的价格进行了转让。

本7月份,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组建F公司,公司持有45%的股份。

公司持有H公司30%的股份,本H公司向公司分配股利600,000.00元。

二、审计目标

(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

(二)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三)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及其投资损益的记录是否完整;

(四)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或权益法)是否正确;

(五)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是否正确;

(六)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是否恰当。

三、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介绍及相关提示

鉴于长期股权投资系根据每一项投资来分设明细项目,故编制底稿时无法对总体执行统一分步骤的审计程序,而要针对不同明细项目根据具体情况,执行其中不特定的几项具体审计程序。

(一)执行“编制或获取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核对与总账数、报表数和明细账的余额是否相符”程序(底稿索引B1-1~B1-3)

(二)执行“检查股票、成本法权证等凭证,核对其所有权及金额”程序(底稿索引B1-4~B1-10)

1、股票投资

获取中央登记结算中心的股票余额清单(B1-5),核对公司账面的股票余额是否和账面余额一致。

发现问题:

通过与中央登记结算中心的股票余额清单核对,发现B股票的余额与清单不符。(底稿索引B1-4)

审计人员进一步进行取证,获得B股票的股票股利发放公告(B1-6),得知本B股票进行了股票股利的分配,分配方案为10股送2股。调整B股票的股票余额,以便进行减值分析。

2、成本法投资

公司持有C公司、D公司的15%、10%的股权,在查验过程中,审计人员分别向C公司、D公司发出函证信,以确认公司的投资是否存在及对方的财务状况:

(1)C公司的回函确认了公司确实持有该公司15%的股份,并同时寄来了2005的审计报告复印件(B1-9),根据持股比例分析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B1-7)。本C公司向公司分配上红利500,000元,具体查验见“投资收益-成本法收益”底稿(I10-3)。

(2)D公司未对审计人员的函证进行回函。审计人员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追查审计程序-对D公司进行工商查询。查询结果为公司并非D公司的股东。审计人员在询问了投资部

人员后,得知对D公司的投资已在2005年8月就以380万元的价格进行了转让,并在当月收到了全部的股权转让款。审计人员追查了8月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现了确实已收到了股权转让款,该款项的对应科目为“其他应付款-其他”。由此,审计人员进行了审计调整(底稿索引B1-7)。提示: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审计时可采取函证程序来验证该项投资的存在以及对方的财务状况。或获取被投资单位公开的财务信息以及企业获取的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决议,检查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发放股票股利、现金股利或转增资本的分配事项,如有,检查企业是否已将其计入投资收益处理。

(三)执行“检查选用成本法或权益法的依据,判断采用方法是否恰当”程序(底稿索引B1-20)

对每一项新增投资,根据投资的比例及章程与合同等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来判断核算方法是否正确。对不是新增的投资,也需关注原有章程、合同是否有变化,投资方的地位是否有变化。

(四)执行“检查内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的原始凭证,并查验其变动的原因及授权批准手续,对会计结束前发生的重大股权变动应重点关注。逐项复核权益法下各项投资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内容、金额及期末余额,并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净利润相联系,分析差异原因”程序(底稿索引B1-11~B1-32)

1、期初余额

被审计单位系常年客户,经核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期初余额与本所上期审定数相符。提示:

如果是初次接受委托,则应结合期初余额的审计,分析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是否与上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相符,关注有无异常,如有差异应作审计说明并作相应的调整。

2、本期增减变动检查

2-1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时的入账价值:

(1)新增投资

公司本与其他公司共同组建F公司,公司持有45%的股份。在查验过程中,获取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相关的审批手续(董事会决议、总经理会议决议等部门的授权批准文件等)、被投资公司-F公司的投资协议、章程及验资报告。检查法律手续是否具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底稿索引B1-20)。提示:

获取董事会决议、总经理会议决议等部门的授权文件等,核对是否与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相符;获取章程,应特别关注投资比例、和章程合同规定的享有净资产的份额及董事人数,以判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经营政策是否能实施重大影响,来确定采用成本法或是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

(2)权益法的损益调整

收集被投资单位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根据审定净利润和章程合同规定享有净损益的份额,来确定公司本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a.本5月份公司将持有的E公司股份转让,故获取E公司5月份的会计报表,根据1-5月份的净利润按25%的比例,确认E公司转让前应确认的投资损益(底稿索引B1-11);

b.年末获取F公司和H公司审定的会计报表,根据净利润按各自的章程合同规定享有净损益的份额,确认F公司和H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损益。并根据期末的净资产按各自章程合同规定享有净损益的份额,核对是否与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一致。

发现问题:

根据H公司的审定会计报表中反映的净利润计算,与公司自行计算的权益法收益有差异(底稿索引B1-27);

审计人员进一步进行取证,发现公司当时在计算权益法收益时,H公司尚未进行审计,使用的是审计前的净利润。故审计人员按H公司审定净利润计算权益法收益,并进行调整(底稿索引B1-27)。提示:

1、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原则上应有本所迚行审计,对少数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在取得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后,经审计人员审阅后,分析使用其财务数据;

2、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可能存在投资比例与应享有的净损益份额不一致的情况,在权益法核算复核时,应关注章程合同的规定,以及是否有修正原约定条款的情况。

2-2长期股权投资本期减少的检查

(1)转让股权

本5月份,公司将持有的E公司25%股份,以1500万元的价格进行了转让。在查验过程中,获取长期股权投资减少相关的审批手续(董事会决议、总经理会议决议等部门的授权文件等,确认是否与公司章程对于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相符),长期股权投资减少的原始凭证(产权交割单、股权转让协议等)及法律手续(变更后的工商登记资料),查证股权转让款收取记录(银行凭证及收款收据)(底稿索引B1-11)。提示:

股权投资出售日的确定,会影响到“权益法收益”和“转让收益”明细串户。对上市公司来说,会影响到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2)权益法股利分配

取得被投资单位股东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检查对应收利润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公司持有H公司30%的股份,本H公司向公司分配股利600,000.00元。在查验过程中,获取H公司股东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及由税务机关盖章的税后利润分配单。提示:

在被投资单位宣告股利分配时,应将应分到的利润数,转入“应收股利”核算。同时根据被投资单方完税凭证,考虑是否存在税率差。

(五)执行“逐项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情况,审查资不抵债子公司的持续经营

情况,作出详细记录并提请充分披露;对子公司发生的累计净亏损,是否按投资账面值减至零为限”程序

1、检查减值情况(底稿索引B1-7)。

2、本案例无资不抵债子公司,故此步骤对本案例不适用。提示:

1、检查是否存在减值情况,特别要关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可通过关注企业经营状况、是否分回利润及参照权益法分析被投资方的净资产情况等方法;

2、对资不抵债的子公司的持续经营情况的判断,应根据审计准则《持续经营》迚行。

(六)执行“检查对资不抵债的被投资企业有无承担其他责任,是否已作相应的确认,并作出记录”程序

此程序对本案例不适用。提示:

应通过对银行函证对外担保、抵押等事项、收集贷款信息、向律师询证诉讼事项、获取公司管理声明书等方法,检查公司是否对这些公司存在其他责任。

(七)执行“检查有无股权抵押或托管事项,如股票、股权已提供质押或受到其他约束的,应取证并提请作适当披露”程序

此程序对本案例不适用。提示:

应获取中央登记结算中心的股票余额清单(查看股票状态有无冻结、抵押等情况)、向律师询证诉讼事项、获取公司管理声明书等方法,检查有无股权抵押或托管事项。

(八)长期股权投资查验的重要提示

除前述相关提示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对长期股权投资,原则上应详细查证;

2、长期股权投资本期增加或减少的查验,应着重法定程序、法律文本,以及投资真实性的查验。应关注工商登记情况及变更情况;

3、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关注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所属区间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获取最近的会计报表,了解其财务状况,佐证分析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情况;

4、查看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投资合同,关注是否有变化,对长期投资的查验很重要。判断长期投资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并收集相关依据。

四、根据上述会计记录及审计思路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篇: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案例介绍-借款

案例介绍——借款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案例介绍—借款

一、会计记录概况

上海CY公司短期借款年初余额(已经本事务所审计)为2,850万元,年末余额(未审数)为4,180万元,年末未还借款17笔;长期借款共1笔,年初余额(已经本事务所审计)为458万元,年末余额(未审数)为146万元。

二、审计目标

(一)确定借款借入、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

(二)确定期末借款的余额是否正确;

(三)确定借款的披露是否恰当。

三、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介绍及相关提示

(一)向上海CY公司索要审计期间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明细账,编制了“短期借款余额明细表”和“长期借款余额明细表”,经复核加计,与总账、明细账、审前报表核对一致(索引号:F1-1与G1-1)提示:

编制时,纵向分贷款人将每一笔借款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横向按贷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条件、借款币种、借款起止日期、利率、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分别列示。

(二)索取、核对贷款证余额清单并向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函证重大的借款

1、审计人员索取获得贷款证资料与将“短期借款余额明细表”、“长期借款余额明细表”中贷款本金逐一核对,发现其中2006年1月10日上海CY公司归还交通银行长期借款26万元,在1月23日查询的银行贷款证余额清单中已登记。审计人员追加实施了查验付款凭证的审计程序,证实了该笔付款真实无误,并在贷款证余额清单汇对记录上作了相应的说明。调整了这一差异后,全部核对一致。(索引:F1-3)提示:

如未能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贷款证资料,则可考虑利用期后企业贷款证资料,幵将清单中的借款余额与账面余额迚行核对;如有差异,及时查找借款增减变动原因,或请企业作出合理解释。

审计人员根据明细表和借款合同的记录,分别按贷款银行发函询证。

提示:借款的函证可以结合银行存款询证一幵迚行。

2、审计人员将填好的“银行往来询证函”共5份交上海CY公司出纳员用信函发出。项目经理认为发函的方式不妥,要求审计人员亲自发出询证函。审计人员又重新亲自发函,并要求银行的回函直接寄回事务所审计人员李春。一周后,收到银行的回函2份,贷款银行均在“数额证明无误”栏盖章确认,审计人员将回函及记录了发函人名称、发函地点、收件人名称、地址的信封一并作为审计证据,归入审计工作底稿。(索引:F1-4)

对截至审计外勤结束日未能回收的询证函,审计人员在出纳员的陪同下直接到相关银行询问、催收,取回了1份银行盖章确认的询证回函;另有1份经电话联系催收,于审计报告日前收到回函。

3、向境外美国花旗银行的询证最终未能收到回函,审计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实质性替代测试。(索引:F1-5)

4、对借款询证的发函、回函情况,审计人员编制了“借款函询结果汇总比较情况表”,对询证函回函进行整理、汇总、统计。(索引:F1-4)提示:

函证信息应包括贷款性质、贷款金额、贷款条件、对外担保金额、期间等项目,在备注栏注明“未欠息”或欠息金额。

(三)索取并检查借款合同、协议、授权批准文件或其他有关资料(如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和查验收款凭证、还款凭证,了解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将合同所载信息与“短期借款余额明细表”、“长期借款余额明细表”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逐一核对

审计人员发现:上海CY公司向农行与上海银行的借款属于抵押借款;实施了追查测试,经查阅相关的抵押合同,抵押物是本公司的厂房建筑物。审计人员取得了抵押物登记证及抵押物清单,并取得了该厂房建筑物的房地产权证原件,查验到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权归属本公司,再核对借款合同规定,未见有限制条件的记录。审计人员查验了相关资料的原件后,又取得了复印件。(索引:F1-2-1-

1、F1-2-2-1)

上海CY公司向交通银行与建行的借款属于担保借款,担保人均为上海CY公司的母公司。审计人员已将母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母公司审计人员进行核对,未发现异常。

(四)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

审计人员对上海CY公司本年的每笔借款实施详细的分析性复核程序,并将复核过程记 录于“短期借款余额明细表”和“长期借款余额明细表”的右边部分。(索引:F1-1)提示:

如年内借款余额相对均匀,波动不大,也可根据借款月度平均余额、借款平均利率作总体性分析测算。

审计人员将应计利息与利息费用列支数进行核对核对,发现差异率仅为0.69%。经分析该差异明显小于确定的重要性标准,决定不予调整,利息费用可按实际支出数确认。(索引:F1-8)提示:

对应计利息的分析性复核,目的是查验利息费用列支的正确性。如发现重大的差异,应查明原因,幵作审计调整。同时,应分清利息的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对关联公司间互相结转利息费用的,应追加核对程序。

(五)对长期借款作详细的实质性查验

上海CY公司年末仅有一笔长期借款,但相对于一般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更具有特殊性,应增加详细查验。(索引:G1-2)提示:

1、长期借款会有较多的专用借款,审计中应取证、关注相关的授权批准文件;检查长期借款的使用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规定。

2、应关注长期借款的还款时点,注意划分“长期借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3、应结合在建工程的审计,重点检查长期借款利息资本化是否符合规定,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长期借款合同中关于利息支付的规定,查验企业是否按期计提长期借款的利息,如属到期一次还本、按期付息的长期借款,按期计提的利息可以在“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期计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六)检查年末有无到期而未偿还的借款,逾期借款是否办理了转期手续和其他处理事宜

审计人员逐一核对借款合同,发现年末未还的短期借款中有两笔已经逾期,实施了以下的查验程序:了解了上海CY公司对逾期借款的处理情况,获取了该公司的书面说明与相关资料,分析了逾期借款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和在报表附注的披露,并考虑了对审计意见的影响。(索引:F1-6)提示:

1、查验逾期借款,应向相关贷款银行了解与沟通,必要时应结合被审计单位诉讼事项的披露作出判断。

2、如逾期借款的金额较大,应充分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七)检查短期(或长期)借款的披露是否恰当

审计人员查阅、并建议上海CY公司修改了会计报表附注,根据规范的披露格式,逐一披露年末借款的贷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条件、利率等内容。

按编报要求,将原长期借款的披露内容改到“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下;逾期借款在会计报表附注-报表主要项目“短期借款”注释中披露。提示:

对借款事项的披露,尤其是因借款而涉及的其他重要事项的披露,对借款的审计工作而言,显得特别重要。审计人员应在综合评价被审计单位资信度和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做好相应的披露。

(八)审计重要提示

除前述各项提示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对借款项目的审计,主要是防止企业低估债务。低估债务经常伴随着低估成本费用,从而高估利润的目的。因此,除确定借款账面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外,更应将重点放在对借款所反映的债务的完整披露之上,包括账面债务,也包括或有负债。

2、在对借款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当关注容易引发诉讼的事件,如逾期的银行借款、提供借款担保(以本单位的不动产抵押)等。这些诉讼事项往往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是企业发展中的“地雷”,严重影响着会计报表的公允反映。如果被审计单位隐瞒诉讼事实,不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会造成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一旦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这些事项,审计人员应该谨慎取证,需要从各方面搜集证据,如检查公司的原始凭证(合同、产权证明等),向银行询证,向律师询证,从媒体了解公司诉讼状况等,来查证清楚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内所有的诉讼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如果被审计单位涉及的这些事项符合确认为负债的条件,应该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对预计负债的估计是否合理;

如果被审计单位涉及的这些事项不能确认为负债,应该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充分、及时披露该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披露不充分、不及时,甚至拒绝披露,审计人员应视情况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四、根据上述会计记录及审计思路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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